您当前的位置:经济联络

鹤壁市浚县出台五项措施加强行业(商会)建设

发布时间:2011-11-28 9:00:23

    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〔2010〕16号和县工商联换届工作为契机,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工商联行业(商会)建设的瓶颈问题,浚县委统战部、工商联主动与有关部门会商、协调,出台的《实施意见》中,对加强工商联行业(商会)建设做出了五方面新规定。
   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。明确县工商联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类协会(商会)业务主管部门,切实担负起中央16号文件要求的职责。县民政局负责各类协会(商会)的登记管理工作,凡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,一律设“便道”、开“绿灯”。
   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。打破行业协会(商会)与政府部门的依附关系,在职能、机构、人员、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脱钩,做到政会分开、事会分开,保证行业协会(商会)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。
    三是优化结构布局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(商会)的评估和退出机制。对行业代表性差、行业分布不合理、职能交叉重复、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(商会),采取注销、合并重组、限期整改等措施,提高行业协会(商会)的整体素质。
    四是加快发展培育。支持企业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自发组建行业协会(商会)。鼓励、支持优势产业、新兴行业、特色行业组建行业协会(商会),壮大行业协会(商会)队伍。
    五是积极引导扶持。政府对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的协会(商会)组织开展的重大公益性活动给予重点支持;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及相关政策出台前听取行业协会(商会)意见的协商和征询机制;把行业协会(商会)中的优秀代表人士吸纳到人大、政协和工商联队伍中来,提高参政议政能力。
 
    来源:鹤壁市浚县县委统战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