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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壁市浚县五项措施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

发布时间:2012-5-25 9:39:05

    近年来,浚县民族宗教局依照国宗局颁布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采取五项措施,有力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。
   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。按照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的规定和省市宗教会议精神,各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,专门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公示牌,要求每个场所都把财务制度张贴上墙,并严格按财务制度行事。
    二是加强财务督导。建立了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,各宗教团体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,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,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。宗教活动场所大额开支需报经县民族宗教局批准方可支出。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领导小组会审会签制度,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,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。
    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。通过配备有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会计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代管财务、举办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、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等办法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。
    四是坚持财务收支公开。按照《宗教事务条例》有关规定,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定期向信徒群众公布。浚县太平兴国寺从2006年开始,每年年底在寺院向社会信众公布年度收支的情况,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。县基督教两会每季度上报一次财务报表,宗教主管部门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,洞察到苗头性的问题,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。

    五是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。选定太平兴国寺、吕祖祠、基督教东关教会等基础条件好的场所作为财务试点向全县示范,通过典型示范引路,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。      
    来源:鹤壁市浚县县委统战部  王卫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