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浚县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

发布时间:2017-9-8 10:42:18

    9月7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。
   《条例》公布后,浚县立即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开展学习。通过学习,大家纷纷表示,一定认真开展学习新修订的《条例》,自觉遵守《条例》精神和要求,在《条例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,为促进宗教和谐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
(浚县统战部)